宋永刚介绍说,特岗计划自实施以来,各部门对特岗教师的生活、工作条件非常关心,早在2006年,特岗教师中央补助的工资标准是一万五千元,随着教师待遇的提高,2007年及时调整,每月增加了300元,调整后补助标准提高到18960元,随着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,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标准均有所提高,财政部、人事部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,研究相关政策,日前已经做出决定,对特岗老师的工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、提高,由原来年人均的18960元提高至20540元。同时特岗老师与当地正式老师一样享受同等待遇,绩效工资不足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。
最近财政部、教育部已经向各地下发文件提出要求,要求各地落实特岗教师绩效工资政策,并及时核拨经费到县级财政,实行统一发放,集中支付,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正常发放,这是非常实的一项措施。同时,我们要求各地,特别是各地政府要关心特岗老师,包括整个农村教师队伍建设,对特岗老师创造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,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他的周转住房。